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潍坊日报 2020-01-20 10:43:3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点定位,勇争一流,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我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既做实常规动作,又体现检察特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实施《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实施办法》,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党组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和重要部署47次。严管意识形态阵地,广泛传播社会正能量,讲好潍坊检察故事。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首届全国政法优秀微信公众号、全国十大检察院微博等称号。

        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大力弘扬“不争第一就是在混”的精神,主动开展寻标对标,不断提升标准境界,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一大批先进典型。面对考验,敢于担当,在上级领导和直接指挥下成功办理“平度非法聚集专案”,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得到了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记功表彰,此案庭审被中政委《长安》杂志称为一堂优质的“法治公开课”,本案公诉“三纲一书”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培训教材。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传统思维,努力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积极与相关部门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开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积极听取律师意见。秉持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不捕不诉1785人,努力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二、围绕大局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精准脱贫攻坚,坚决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救助因案致贫107人87.2万元;主动认领帮扶包靠任务,结对帮扶贫困户595家,协调投资257万余元。围绕助力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2件。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门成立经济犯罪检察部门或办案组,开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相关犯罪242人。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投入“三打”“三清”“三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惩阻挠、破坏项目实施犯罪20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3人。聚焦乡村振兴“三个模式”创新提升,部署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打制售假农资、盗抢生产资料等坑农害农犯罪58人。聚焦海洋强市建设,部署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海洋资源、污染海洋环境犯罪15人。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会签文件确定13项服务措施,两级检察院先后在78家企业、商会设置服务联系点和工作站,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对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共惩治侵占、挪用企业资金和妨害企业经营犯罪69人,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执行不当案件16件。全面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共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17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不捕不诉55人,对无羁押必要的涉罪民营企业人员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6人。

        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围绕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积极参与包靠、包联、驻村工作,帮助转移安置灾民66人,捐款17万余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围绕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外卖餐饮安全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件,督促从网络平台下线商家572个,整改364家。围绕检察便民利民,建立“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3103人次,处结信访1165件,被表彰为潍坊市“优质服务项目”。

        三、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市检察机关所办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调度,对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上报省检察院逐案把关,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3人,起诉215人,依法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12人,通过办案发现并移送犯罪线索62条,发现行业管理漏洞54个,提出检察建议94件。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圆满完成“两会”、国庆70周年等安保维稳任务。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提升当事人对司法处理结果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消弭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880人,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一审全部采纳。

        切实履行惩治职务犯罪检察职责。与市监委联合印发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59件次,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3件73人,决定逮捕43件46人,提起公诉57件66人。依法审查起诉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4人、科级干部职务犯罪15人。

        四、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77人、起诉9110人,监督立案46件,监督撤案83件,依法追捕、追诉235人,办结刑事申诉84件,提出刑事抗诉47件。加大纠防超期羁押力度,“潍坊打造预防超期羁押制度链条”经验荣获十大“山东省法治成果”奖。积极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部署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专项行动,扎实推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批捕危害校园安全、性侵、欺凌未成年人犯罪173人、起诉273人。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提出抗诉或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5件,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纠正64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案件9件,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程序和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把每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做精、做细、做实,共办理相关案件84件,同比增长236%。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1件,已采纳39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70件,已立案160件。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通过检察建议、发布公告、开展调解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自行主动纠错,促使146起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整改,占比90%以上,实现了“通过诉前程序达到公益诉讼的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效果。对行政机关逾期不履行职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4件,对已审结的案件,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五、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常态化,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潍坊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过硬党支部”和“过硬共产党员”“双过硬”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双报到”等主题党日活动,市检察院被表彰为潍坊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和“政治关爱之家”。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突出实案实战实训,多层次开展核心能力提升活动,开展各类“订单式”培训391期,分批组织610名干警赴高校参加研修;探索融媒体培训共享模式,6期课程被评为全省检察精品课程。突出骨干人才培养,5个办案团队被表彰为市级以上优秀集体,11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和典型案例。

        重构检察履职格局。按照上级部署,两级检察院全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更加精简,80%的力量向一线集中。着力推进办案流程再造,全面推行“捕诉一体”机制,积极构建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价标准的“案-件比”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比例同比下降11.4%,办案期限延期减少6.5%。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双无”检察院创建活动,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标准,健全案件流程监控机制,全面开展插手、过问、干预办案情况登记核查,自觉配合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开展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法院的监督制约。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健全“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结答复、办后回访”机制,认真落实代表委员交办、转办事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办4期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市检察机关接受案件程序性查询13000余次,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率均达100%。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跟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精神,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十大业务”,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作风,奋力谱写新时代潍坊检察工作新篇章,努力为我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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