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安委会下发《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及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预警通知》
潍坊日报 2020-03-26 09:30:46
(记者邵光耀)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近日,市消防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及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预警通知》。
《通知》指出,随着企业复工复产规模的扩大,加之冬春季节交替,3月份以来,我市共接报火警420起,因财产损失小未列入火灾统计的绿化带、草垛、垃圾堆等火警249起,占火警总数的59.2%;火灾171起,环比2月份上升41.3%,较去年同期下降24.7%。其中农村住宅火灾77起,城镇住宅火灾30起,农副业场所火灾23起,交通工具火灾15起,社会单位类火灾4起,其它火灾22起,火灾起数较2月有较大幅度上升。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采取特殊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火灾。针对近期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火灾多发的情况,基层网格力量和公安派出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持续推进冬春火灾防控、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督促村居、社区物业及居民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利用主流媒体播放火灾警示案例,提示复产复工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示广大群众居家隔离及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春季防火知识,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火险和火情动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态势和扑救进展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并做好事前演练、人员分工、兵力布防、物资储备、器械保养等工作,确保扑火工作有条不紊、科学高效。重点单位、社区要保证本单位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到场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