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困难群体救助全覆盖
潍坊新闻网 2020-07-16 16:43:33
潍坊新闻网讯 为满足人民群众期待,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潍坊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统称《意见》)。
《意见》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脱贫攻坚,全面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康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灾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唇腭裂和脑瘫儿童、重度精神病患者、困难残疾人、“两癌”贫困妇女、困难职工、需急救的身份不明和无力支付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家庭、见义勇为死亡(牺牲)人员家庭等困难群体全覆盖,通过各类救助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无忧。
《意见》着力在“统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优化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统筹完善,加快构建统筹衔接、精准实施、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证明材料。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制定“一次办好”社会救助事项清单,推行社会救助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授予县级在社会救助职能整合、政策衔接、资源统筹等方面更多自主权,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镇(街道)实施,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
另外加强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建设。各级救助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救助家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推行申请申报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对通过虚报、隐瞒、欺骗、造假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的相关人员,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和物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非法所得退缴之前,不再受理其社会救助,同时按规定录入失信记录,归集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潍坊),集中向社会公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潍坊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孙瑞荣 通讯员王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