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广告、停车费等小区公共收益成“糊涂账”
潍坊日报 2021-05-21 08:56:10
恒信·玉泉新城小区电梯内的广告。
辰隆·星河城(华府景城)小区沿街的收费停车场。
“近年来,到小区打广告的商家越来越多,物业收钱不?收到的钱都去哪了?”近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们从没见过小区物业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更不知道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多少、都用在了哪里。
连日来,记者调查了解到,每年小区内电梯广告等各种形式的广告、停车费等构成了一笔不菲收入,但不少小区公共收益不公示、不透明,成了一笔“糊涂账”。
市民反映——
物业不进行公示,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都去哪了
“每个单元的电梯里都有好几块广告牌,还有LED显示屏,这都是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但小区物业从来没有公示过具体的明细。”恒信·玉泉新城小区的W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曾多次就小区的公共收益问题询问物业,但物业称业主无权查看。“既然是公共收益,我们业主就有权知道具体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物业为啥要藏着掖着?”W先生对此十分不理解。
家住辰隆·星河城的S女士也向记者反映了小区公共收益的问题。“我之前在小区业主群里了解过公共收益的事情,多数业主都对收益的去向感到疑惑。”S女士说,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公共收益的明细应及时对业主公示,让大家知晓费用去向等,可这些年来小区物业从来没有对此进行过公示。“越来越多的电梯广告,再加上去年小区外地上停车场开始收费,这些公共收益都成了一笔‘糊涂账’。”
“小区车位对外出租,租金交给物业,再加上各种广告收入,这么多公共收益都去哪了?”潍城区鸿禧花园小区的C先生对物业不公示公共收益的做法十分不满。
盛世香榭里小区的F先生则告诉记者,他曾多次找物业希望公示电梯广告收入,也曾在业主群中要求投放电梯广告应经过业主同意,但小区物业人员对此没有回应。“后来,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每半年会在北门公示栏对小区的收支进行公示,可我们业主没见到过公示。”
记者调查——
不少小区物业公司缺少公示,小区公共收益去向不透明
连日来,记者对我市城区多家住宅小区进行走访发现,不少小区的楼宇、电梯轿厢、门禁电子栏杆和快递柜上都贴满了广告,还有不少小区在公共用地上划出车位对外出租,但对于这部分广告和租金的收益,很少有物业公司进行公示。
在恒信·玉泉新城小区,记者在2号楼的一处电梯内看到,该电梯内有6块广告牌和1块循环播放广告的LED显示屏。记者向一位物业值班人员了解小区的公共收益及公示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小区业主W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咨询过一家专门做电梯广告的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一般小区电梯内一个广告位的租金为每年1000元至1500元。
W先生给记者粗略地算了一笔账,他们小区共4栋楼,按20部电梯、每部电梯内6块广告牌计算。一年下来,仅电梯广告收入就有10多万元。这些公共收益都去哪儿了?W先生说,小区没公示过,业主们不清楚。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我市定期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的物业公司很少,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情况相对好一些。而对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去向,有的物业公司表示,他们用该部分费用补充了公共维修基金,用在了小区绿化、车位维护和电梯投保等方面。但采访中,对于为何不对公共收益相关明细进行公示,多数物业工作人员以“自己只是具体干活的,这些事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更给不出明确的答复。
对于小区公共收益,一位曾在多个小区从事过物业管理工作的S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在很多小区,尤其是新建高层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都是由物业公司支配,是物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如果没人过问,相关部门又缺少监管,那么小区的公共收益就永远是一笔‘糊涂账’。”S先生直言不讳地说。
相关规定——
物业公司应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公示
由于小区公共收益大多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大会来决定使用方式和用途,那么,该如何保证这些收益“用之于民”呢?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车收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也强调了物业公司应当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公示。其中,《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采访札记——
莫让小区公共收益成为“糊涂账”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多数业主看来,小区公共收益数额不少,“怎么来的、花在了哪里”应让大家心中有数。但在不少物业公司眼中,小区管理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支出,现有的公共收益未必能够满足需求,因此“没必要公示”。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背后,是不少小区共同面对的管理困境。事实上,回看其中的争议不难发现,小区存在公共收益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是“收支账本”应该及时对外公开。
及时公开“收支账本”,莫让小区公共收益成为“糊涂账”,这既是物业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也是协调业主与物业关系的有效途径。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享有知情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要保障业主的这些权益,物业就应该主动公开公共收益的收支账单,避免因为业主对此缺乏了解而产生质疑,从而形成新的管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