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潍坊分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持续推进“行业规范建设深化年”

2021-08-05 20:41:36

  兴业银行潍坊分行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行业规范建设深化年”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潍坊高新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打击治理涉电诈银行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内部宣讲培训。该行对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为其新开立账户。为确保该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该行多次组织全行各条线员工开展学习活动,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教育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并充分利用营业厅阵地宣传作用,积极宣导和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确保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开展。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该行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方可办理业务;除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ATM转账24小时后到账,24小时内可撤销;ATM增加汉语语音提示,并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该行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该行采用动态软令牌,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兴业银行潍坊分行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部委要求,对因重视不够,防范、打击、整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帮助单位及个人坚持风险中性理念,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助力企业经营发展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庞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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