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亚之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氮化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信息公示
潍坊新闻网 2023-01-30 12:2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氮化盐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临港化工园南扩区
建设单位:山东亚之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700万元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依托伟方公司现有的综合楼、化验室、消防泵房、配电室、地磅、传达室工程等设施,租赁伟方公司现有闲置车间,占地面积3333m2,建筑面积3333m2,购置部分新设备新建氮化盐生产设施一套,主要以碳酸钠、碳酸钾、尿素、氯化钾为原料,采用高温熔融法制备氮化盐,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氮化盐的产能。
定员班制: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7200小时,年工作时间7200h。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15863421558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临港化工园南扩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YYJ9OgQVECbaZ8PADaNDQ
提取码:ztqd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将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山东亚之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