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4-07-04 18:00:00
7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刘永和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治坤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我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万家,特种设备总量达21.7万台,使用单位数与设备数均居全省第二位。其中,锅炉3110台、压力容器80154台、电梯78938台、起重机械26592台、客运索道1条、大型游乐设施21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7537台,各类气瓶189.5万只,压力管道近1.4万公里。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数量全省第一。此外,全市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352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242家。今年全市特种设备总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17万台,增长11%。特种设备总体呈现体量大、增速快、分布广等特点。
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
全面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
持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引入专家团队助力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效,累计查办违法案件121起。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坚持日通报、周调度制度,持续抓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特种设备定检率保持100%;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将2433家风险性较高、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单位列入重点检查计划,引入专家团队对60家使用单位和40家生产单位实施市级抽查,全面规范生产使用行为。开展燃气气瓶充装专项整治行动。为全面规范燃气气瓶充装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充装行为,有效解决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的安全风险,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市197家瓶装燃气经营站点进行多轮次执法检查,累计查处问题隐患110余项,查办案件12起;全面加强燃气气瓶充装追溯系统建设应用,全市在营64家充装站点全部实现充装追溯,充装信息可追可查,累计赋码建档气瓶146.5万只,建档数量居全省第二位。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治理整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基础性制度措施。为全面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为,切实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项治理整顿。通过监督检查、线索追踪、报告比对等方式,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为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累计查处违法案件4起,对9名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积极发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作用,实施特种设备报检信息、检验检测计划和检验检测报告上传制度,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刻处于监管之下,倒逼检验检测机构主动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开展停用特种设备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有效解决特种设备“假停真用”逃避监管风险隐患,组织集中利用100天时间,对全市2.6万余台停用特种设备逐台进行检查,全面核实是否处于停用状态,严厉查处“应停未停”“假停真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查改问题隐患219处,查办违法案件5起。 此外,还先后组织开展了超设计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燃气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起重机械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面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教育培训,分专题邀请专家授课20余场次,有效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编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和《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细化监督检查内容,明确执法检查要求,有效提升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以跟进电梯维保、检验检测为主要内容的“走流程、提能力”学习活动27场次,全面提高执法监管人员现场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强智慧监管。大力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山东省特种设备企业端管理平台,全市特种设备全部建立信息化监管档案并实施动态监管,实现了问题自动预警、政企数据互通。在全省率先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全程网办,全面实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化。开发微信报检程序,实现报检、缴费和报告下载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电梯智慧维保,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有效解决以往存在的虚假维保等监管难题。加强帮扶指导。实施县市区包靠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调度指导,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压实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风险会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问题隐患,集体研究解决措施。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送特种设备安全常识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更好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力量配备。全面贯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推动全市2.5万家特种设备单位全部配齐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加强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对特种设备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和一线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和警示教育,累计教育培训4万余人次。采取线上抽考和线下集中考试等方式,累计考核安全总监和安全员1.5万人次,有效解决主体责任落实能力不足问题。加强标准建设。创新实施“标准+特种设备”监管模式,组织分类制定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地方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制度措施,便于企业直接应用或转化使用,有效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措施不健全问题。
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二、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筑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根基。三、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行业部门和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努力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更好潍坊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齐鲁晚报记者: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方面的情况,在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监管方面政府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
刘永和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制度性措施,检验检测贯穿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全过程。检验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生产过程的监督检验以及使用过程的定期检验。检验是一种法定的技术性监督,是对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是否符合继续安全使用条件的符合性验证,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交付或继续使用。检测机构属第三方服务机构,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委托,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自行检测、自行检查提供服务。检验检测的质量直接影响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一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都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高度重视,采取系列举措着力加大对检验检测行为的监管力度。开展诚信经营公开承诺。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从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等方面作出书面公开承诺,并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自我约束,主动落实检验检测主体责任,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项治理整顿。在各检验检测机构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在潍开展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引入专家团队120人次参与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超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已查办违法案件4起,对9名检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项治理整顿,从严实施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检验人员考核,严查人员资质挂证、学历造假等行为。严格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强化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实施检验事前告知和云报告上传制度。依托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报检信息、检验检测计划告知和检验结果云报告上传,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检验检测行为的监督力度,倒逼检验检测机构主动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法人代表见面制度。约见首次在潍开展业务的检验检测机构法人代表,通报有关事故案例和案件查办情况及我市在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方面的管理要求,警示提醒其主动加强检验检测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质量。
潍坊日报记者:我们了解到,去年国家实施了电梯检验检测的分离,能否介绍一下电梯检验检测分离的有关政策要求?谢谢。
孙治坤答:目前我市电梯数量已达7.9万台,居全省第三位。电梯安全事关百姓出行安全和切身利益,大家都十分关注。市市场监管局历来高度重视电梯安全,采取系列措施全力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一是关于电梯检验检测分离要求。2023年4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简称“新版检规”)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简称“检测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过渡期1年。检验规则中明确,15年以内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后第1、第4、第7、第9、第11、第13、第15年进行定期检验、其余年份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对于15年以上的电梯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这较原来电梯每年均需开展一次定期检验的规定有较大变化,是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各电梯使用单位可根据具体年份选择合适的检验或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需要提前联系或申报,以免影响电梯使用。二是关于电梯检验检测的实施主体。为做好电梯检验检测分离相关工作,2023年6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原则上由本地公益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承担,本地检验能力不足时,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调配检验力量。电梯检测由电梯使用单位或者委托维护保养单位或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实施。根据通知精神,在我市开展电梯检测业务的相关机构应当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前告知,建立数据信息传输通道,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对已在市市场监管局告知的检测机构,市局将在局网站公示,目前在我市告知并已公示的机构有18家。三是关于电梯检测工作实施。按照电梯检测规则要求,结合受检电梯特点实施检测。检测结束后应出具检测备忘录,使用单位要对备忘录明确的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及时整改;存在严重不符合的,应停止电梯运行。整改完成后,使用单位要及时告知检测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检测单位在检测工作完成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自行检测报告。使用单位应将《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中的全部内容及整改情况公示在便于电梯使用者阅读的位置,公示期不少于15日。使用单位凭电梯检测符合性声明到最近一次检验机构换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置于电梯显著位置。
速豹新闻网记者:刚刚提到,市场监管总局在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制定了“两个规定”,请介绍一下,我市在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孙治坤答:“两个规定”自去年5月实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宣贯培训、指导检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等措施,力促“两个规定”落实落细。
一是加强宣贯培训。全面加大对两个规定的宣贯力度,全市累计组织专题宣贯培训会议30余场次,邀请专家授课,全面讲解“两个规定”的要求,并将其作为特种设备安全巡回宣讲内容重点宣讲,为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线上线下同推进。线下,借助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时机,督促企业严格按“两个规定”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线上,全面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端应用,设置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两个规定”信息化模块,督促相关单位自行上传人员任命文件、岗位职责、工作机制等,实现与监管系统数据互通,监管人员可实时统计查询相关情况,并以此加大对各县市区推进落实情况的调度指导。三是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将企业落实“两个规定”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实施重点检查,对未设置安全总监、安全员及未按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情况的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处罚。目前,全市2.5万家特种设备单位已全部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培训考核。严格落实去年底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试指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两个文件,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加强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和考核,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岗位人员。市市场监管局同步采取线上线下宣讲等方式,强化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抽查考试,已累计抽考1.5万人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严格落实“两个规定”制度建设。针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分类制定特种设备工作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制度措施,便于企业直接应用或转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