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7月3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市在广泛开展调研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潍坊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共20条,涵盖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内容。
在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方面,通过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组织招聘、柔性引进、给予资金支持、颁发潍坊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加大招引力度。
在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通过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时代“潍坊工匠”建设工程、创建协同共育的职业教育新模式,推出了一揽子创新性举措,确保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4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万人。同时,每两年建设不少于10个潍坊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每年建设不少于10家潍坊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方面,一方面积极推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制度,稳步扩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企业范围;另一方面创新建立破格评价机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贯通评价通道政策,创新实施技能岗位“人人持证”工程,推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方面,重点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岗位管理体系,倡导“产业链”内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共享交流机制,建立市县企三级高技能人才库、高技能领军人才库。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流动机制,对参与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人才,支持用人单位根据其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对获得世赛、国赛等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可按特聘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
在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方面,在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相关评选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发挥向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作用。鼓励引导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在将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褒扬激励范围的同时,将高等职业学院、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全市高等学校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褒扬激励范围,让高技能人才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待遇、社会上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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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我市对高技能人才吸引力
支持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对全职引进或推荐评审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支持。
落实高技能人才“3V”政策。对新“来潍、留潍、回潍”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预备技师(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全职工作的取得预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取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3年。
发布急需岗位需求。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服务产业发展,开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和供给情况调研,每年向社会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十大产业”技能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为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育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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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潍坊工匠”培育方面不断创新举措
工匠人才是高技能人才队伍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紧紧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22233”工匠成长成才培育体系,计划每年培育并公布“潍坊金牌工匠”10名、“潍坊工匠”100名,其中“潍坊手造工匠”10名,示范引导各级各单位层层组织开展工匠培育工作,推动形成工匠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具体内容分别是:
一是以全员创新企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为培养成长平台,健全全员创新机制,厚植工匠人才创新创造沃土;二是以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竞赛为技能精进平台,强化竞赛育人效能,激发工匠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三是以工匠学院、智匠之家为学习提升平台,打造工匠人才培育新阵地,提升育才能力,增强工匠人才供给;四是以“市、县(行业)、企业工匠”和企业“种子工匠、工匠、首席工匠”的“双三级工匠培育库”为发展培育平台,建立工匠人才阶梯式分层培养体系,优化工匠人才成长机制。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玉璐/文图 尹宁/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