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4-09-26 17:10:00

  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情况、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

  刘晓东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一级调研员

  发布人

  权文松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远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宿立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宏光  潍坊国际风筝会综合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许建成  市市场监管局一级调研员
 

  潍坊国际风筝会综合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宏光介绍《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起草过程:

  一、立法的必要性

  风筝文化产业是我市特色产业,“世界风筝都”是潍坊的城市名片。通过制定出台《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引领、推动、规范、保障我市风筝文化产业发展,对于做大做优做强我市风筝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风筝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的需要。潍坊国际风筝会已成功举办41届,成为国内连续举办时间最长、最具国际影响力的风筝盛会。我市风筝企业和工商业户达700多家,年产值20多亿元。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响潍坊风筝品牌、更好促进发展的要求,制定出台《条例》,对弘扬传承风筝文化、促进风筝产业发展、建设更好潍坊将发挥重要作用。二是破解产业发展问题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市风筝文化产业有良好的基础,但与我市其他优势产业相比,风筝产品创新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低,风筝企业规模小而散,缺少知名品牌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制定出台《条例》,明确产业发展与促进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风筝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协同发展,不断巩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三是健全法治体系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厉行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市风筝文化产业存在市场竞争无序、交流合作还不充分等问题。《条例》的制定,在传承与交流、品牌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使风筝文化产业走上法治化轨道。

  二、草案的起草过程

  从2022年10月开始,启动《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专门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起草工作方案和具体计划,有序推进起草工作。一是持续深入研究形成《条例(草案)》初稿。我中心围绕风筝文化产业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先后赴奎文、潍城、寒亭、坊子等地风筝企业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2023年8月,到汕头、潮州考察了立法工作情况,并收集了国内其他城市类似条例,参考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起草期间,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专题研究,逐条研究讨论,反复修改完善,2023年9月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二是充分论证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为确保《条例(草案)》科学合理,更符合我市风筝文化产业实际,2023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集市司法局、潍坊国际风筝会综合服务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3个部门、单位和有关风筝生产企业、风筝行业协会,召开《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认真听取专家意见,针对提出的意见进行研讨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三是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市司法局对内容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经部门会签,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研究通过后,市政府以法规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的颁布,体现了山东省人大、潍坊市委、潍坊市人大、潍坊市政府对潍坊风筝事业的高度重视,凝聚了全市上下对风筝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决心和力量,承载了全市风筝从业者的共识和期盼。我们相信《条例》的实施必将助推潍坊风筝事业再创辉煌。

  潍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远彬介绍《条例(草案)》的立法审查情况:

  一、起草和审查情况

  2023年9月,《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三类项目调整为二类项目。项目确定后,潍坊国际风筝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起草小组,先后赴奎文、潍城、寒亭、坊子等地调研,期间,我们积极与起草小组进行对接交流,提前参与,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潍坊国际风筝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3个部门、单位和有关风筝生产企业、风筝行业协会共同进行论证修改,确定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11月初,《条例(草案送审稿)》送至市司法局审查。我们立即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意见,组织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和政府法律顾问对《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研究讨论。初步审查后,征求了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2月,经市政府研究后,形成了《条例(草案)》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立法审查的重点内容

  立法审过程中,我们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的合法性,《条例(草案)》设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地方立法权限;二是《条例(草案)》要有助于我市风筝文化产业发展。立法审查过程中,我们围绕这两个原则进行了审查,在确保合法性基础上,从产业促进工作机制、风筝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风筝技艺的交流和传承、保护风筝产业知识产权等方面做了规范:一是建立产业促进工作机制。《条例(草案)》规定市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促进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确定了文化和旅游部门业务主管、潍坊国际风筝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筹办重大风筝节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助力风筝文化产业发展。《条例(草案)》规定要加强对风筝制造企业集中区域的配套扶持,鼓励企业在加大研发投入、融合发展新产品、优化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推动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三是突出风筝扎制技艺的传承交流。《条例(草案)》要求文化旅游部门和工信部门要加强非遗和工艺美术方面的保护和传承。支持博物馆、陈列馆建设和智慧化应用。特别提出在城乡建设中要注重结合风筝文化元素、体现我市风筝文化特点。审查过程中,我们还特别提出各地要合理规划风筝放飞场地,让风筝在潍坊“飞”起来。四是加强产权保护。《条例(草案)》通过推进制定地方标准,推动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联动等方式,加强了对侵犯风筝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潍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权文松介绍《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的审议修改情况及主要内容:

  一、条例的审议和修改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将《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列为年内拟出台的法规项目。2023年12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市人大民侨外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先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2023年12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逐一进行了研究,并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开展立法调研、在人大网站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及部分立法咨询专家,结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集中修改。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同时征求了市委常委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今年4月7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统一审议条例草案,形成了《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及其审议结果的报告。4月2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审议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6月4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再次对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条例草案表决稿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6月25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7月25日,《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7月31日,《潍坊日报》发布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第69号公告,对条例全文予以公布。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分为总则、发展与促进、文化传承与交流、品牌培育与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条例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风筝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文化和旅游部门是风筝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负责风筝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制定实施风筝文化产业规划以及风筝文化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工信、商务、市场监管、新闻出版等其他相关部门和风筝行业协会的职责。二是明确了产业发展路径和措施。条例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将风筝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扶持政策,编制风筝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风筝产业体系,延伸风筝产业链,推动形成风筝文化产业聚集区。鼓励成立风筝合作社,发展产业联盟。支持产业整合,推动风筝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尤其在建立健全风筝企业融资增信机制、探索风筝文化产业数据要素资产化、加快发展风筝文化产业新质生产力、推动风筝制作放飞比赛等与虚拟现实技术进一步融合、加强对风筝文化产业从业者的数字技能培训以及支持风筝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教育、康养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三是赓续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风筝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做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潍坊风筝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工作,推动风筝类“非遗工坊”建设。鼓励风筝文化进校园,培育青少年的风筝文化情怀。加强风筝文化宣传,扩大风筝文化影响力等。着重对将风筝放飞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建设世界风筝公园、加强风筝类博物馆建设管理、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体现潍坊风筝文化特色、合理规划建设群众性风筝放飞场地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不断巩固提升潍坊世界风筝文化交流中心地位。四是强化品牌培育与保护。条例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建立风筝文化产业品牌建设与保护机制,加强对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培育、保护和运用。加强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转化为地方标准。鼓励和支持风筝企业创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推动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对风筝大型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鼓励企业和行业社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协作机制,依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服务。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宿立军介绍《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意见:

  以《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积极促进壮大风筝文化产业链条,培育风筝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提升“世界风筝都”的品牌价值。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风筝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工作。这也是《条例》中明确提出的工作任务。目前,我们已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聘高水平专业机构,正式开展风筝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广泛吸纳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企业等专业力量参与,还将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弄清楚风筝文化产业发展的难点、堵点,明确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具体措施和保障措施等,确保把风筝文化产业规划编制成为符合潍坊实际、具有产业前瞻性、真正务实管用的一个产业发展规划,引导风筝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依托国际风筝会、风筝嘉年华等重要风筝主题节会,做好“风筝+”结合文章,在全市各类文化、旅游、消费、经贸、体育活动中,嵌入风筝文化元素,加大风筝品牌宣传力度,扩大风筝文化影响力。特别是立足本地,广泛开展风筝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让广大群众、少年儿童感受和体验风筝文化的魅力。三是加快发展风筝文化产业。依托杨家埠、王家庄子等风筝企业集中地,打造传统风筝、现代风筝产业集聚区,鼓励支持直播基地、电商企业的发展,扩大风筝线上销售规模。同时,探索建立风筝展销平台,支持风筝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拓宽风筝交易渠道、提升链条利润水平。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风筝企业研发新产品,打造自主品牌、知名品牌,发展风筝为代表的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和销售链条,丰富风筝文创产品。四是加强风筝文化传承交流。组织潍坊传统风筝制作技艺培训,提升从业者、传承人技艺水平,做好传统风筝扎制技艺保护与传承。推动有关院校设置传统风筝课程,推广潍坊传统风筝技艺。积极组织风筝放飞、展览队伍参与国内外风筝放飞比赛和展示展览活动,加强宣传推介,提高潍坊风筝的知名度。


 

  速豹新闻网记者:风筝作为一个传统手工业,是潍坊的代表性文化符号,请问在当前如何将风筝作为一个产业,实现创新发展呢?

  宿立军答:风筝一直是潍坊的代表性文化符号,是潍坊民俗文化、非遗文化的代表性产品。风筝作为一个产业,在潍坊也历史悠久,1984年首届潍坊国际风筝会举办之初,潍坊的风筝生产厂家仅有20余家,经过40年的发展,现在全市风筝企业已发展到700多家,从业人员近10万人,年销售额达到20多亿元,风筝销量占国际市场的80%以上,可以说作为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前景广阔。下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借《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全力推动风筝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一是抓风筝非遗技艺保护传承。加大对风筝非遗技艺的传承保护力度,一方面挖掘风筝文化,搜集整理、创新宣传传统轧制技艺、民俗民风、故事传说等资源,在全社会营造风筝文化研究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推动风筝“非遗工坊”建设,借鉴风筝轧制技艺进市聋哑学校、为聋哑孩子提供就业技能的经验,积极推动风筝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鼓励风筝类非遗传承人、大师等到学校、社区授课并开展教研活动,让风筝非遗技艺在潍坊广泛传播。二是抓风筝文化创意创新。积极拓展风筝文化创意产业链,经常性组织开展风筝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好手艺大赛等活动,为风筝加入各种现代文化元素,赋予风筝新的生机与活力。积极发展风筝文创,鼓励风筝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和创新创意,运用新工艺、新材料,结合现代人的追求和审美,将潍坊风筝产品从传统制作延伸到具有丰富风筝文化元素的服装、饰品、文具、玩具、餐具、茶具等领域,形成全品类产品矩阵,提高风筝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积极鼓励风筝数字文化研发,充分发挥文旅部虚拟现实共性技术研究中心作用,利用风筝博物馆等全市文博场馆资源,研发推广观众喜闻乐见的以风筝文化为背景的XR数字体验项目,扩大风筝文化产业链条。三是抓龙头企业和集群培育。结合风筝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深入调研风筝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重点,积极探索推出风筝产业发展的支持引导政策,助力龙头企业拓展市场、提升设计研发能力、加强品牌建设,培育风筝行业的规上企业。同时,探索风筝产业链条集聚发展模式,加快包括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上下游协同发展,为风筝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打好基础。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部分风筝企业反映风筝制作行业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请问有关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许建成答:一是积极引导风筝企业增强保护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培训、座谈等方式,提高风筝文化从业者知识产权意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鼓励风筝企业和风筝艺人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创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和核心产品,避免自己的品牌产品被侵权而得不到有效保护。二是鼓励支持风筝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风筝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引导协会成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行业内部监督和管理,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鼓励风筝企业通过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等方式建立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解决企业之间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共同维护行业内知识产权秩序。三是提升风筝行业知识产权监管力度。聚焦风筝产业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风筝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风筝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建设,建立风筝行业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在风筝产业积极实施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而确保我市风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风筝行业良好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李娜